印第安纳州首开先河:退休账户可配置加密货币

3月3日,印第安纳州州长迈克·布劳恩签署《加密货币监管与投资法案》(众议院第1042号),正式赋予州管理的退休及储蓄计划引入加密货币投资选项的法律地位。根据规定,用户可通过自主经纪账户选择至少一种加密货币进行资产配置,并支持运行节点与点对点交易活动。

数字资产纳入计划的实施路径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被明确纳入可选范围,但当前稳定币收益机制尚未成熟,相关基金暂不包含在内。养老金管理机构需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系统对接与条款整合工作,确保合规运行。

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税收与挖矿政策并行

该法案强调数字金融与传统金融应享有同等政策待遇,禁止针对加密货币设置歧视性税收措施。同时,明确限制对加密货币挖矿区域施加不合理行政约束,旨在促进技术基础设施发展与产业生态建设。

全国及国际趋势同步推进

除印第安纳州外,威斯康星州和密歇根州已为退休人员提供加密货币投资渠道,分别持有价值3.21亿美元与4500万美元的比特币与以太坊ETF。佛罗里达州与新泽西州正积极评估类似方案。 国际方面,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与德国已启动或探索将数字资产纳入养老金体系的可行性。主要服务提供商包括富达投资、401(k)计划运营商及个人退休账户托管机构。

公众反应两极分化:风险与自主权之争

法案出台后引发广泛讨论。支持者认为此举契合国家战略储备方向,增强退休人员对资产配置的掌控力;反对者则担忧高波动性资产可能影响长期财务安全,且州政府未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存在监管模糊地带。与此同时,该州近期针对加密货币ATM诈骗加强管控,使法案在立场上面临更多审视与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