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消息,2025 年上半年,福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一起虚拟货币相关犯罪案件。严某某、郑某某、林某某等人利用 USDT 搭建地下外汇网络,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招揽客户,以“U 币”为媒介非法兑换人民币与外币,涉案银行流水超过 133 亿元,非法交易金额达 2,562 万元。
该团伙在多地银行提取现金超 4.78 亿元,购买“U 币”并转移至上游犯罪钱包,用于跨境资金洗白并从中牟利。案件审理过程中,检方从同案犯手机提取语音并经鉴定与林某某声纹一致,建立其与涉案账户的关联。最终,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严某某、郑某某、林某某等 15 人判处 8 个月至 3 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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