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将加密牌照申请截止日期延至9月30日,并扩大临时执法豁免范围。此举旨在应对行业转型初期的复杂性,推动数字资产纳入现行金融监管体系。

币圈界报道:
澳洲监管机构为何推迟加密牌照最终期限?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宣布将数字资产企业申请金融服务牌照的截止时间延长三个月,原定6月30日的期限已调整为9月30日。同时,临时执法豁免机制也同步延展,为企业提供更充足的窗口期,以评估其产品是否落入《金融服务法》管辖范畴,包括是否需获取AFS牌照、市场授权或清算结算批准。这一调整凸显出将高度去中心化的加密生态整合进以传统金融为核心设计的监管框架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新过渡政策覆盖哪些类型的企业?
此次“无异议”宽限期适用于正申请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的实体,以及可能需要市场运营或清算结算授权的公司。该机制在正式许可获批前提供临时法律保护。此外,监管机构还扩展了适用范围,将通过持牌机构的授权代表或中介渠道开展业务的数字资产业务纳入其中。这反映了当前加密行业普遍采用合作型架构——平台依赖托管方、流动性服务商、技术供应商或持牌中介来服务客户,而非建立全链条受监管实体。通过涵盖此类安排,ASIC有效降低了新制度全面实施前,因结构不匹配而引发的合规真空风险。
监管方向未变:去中心化不代表免于监管
尽管延期提供了缓冲空间,但澳大利亚并未走向放松监管。本次延长期限仅为阶段性过渡措施。监管机构明确释放信号:所有数字资产产品将被视作潜在金融产品进行管理,合规路径清晰且不可回避。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牌照申请或调整运营模式,否则将在未来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压力。
法律如何界定加密产品的金融属性?
ASIC在更新其225号信息表指引后确立“无异议”立场,阐明现行金融服务法对数字资产的适用逻辑。该指引指出,许多代币、收益计划及质押服务因具备金融工具特征,已被纳入《公司法》定义的金融产品范畴。判断标准并非技术底层(如区块链),而是产品实质功能——例如是否提供收益、权利凭证、可赎回性或资金托管服务。高等法院在Block Earner案中的裁决进一步支持此观点,确认加密收益产品若具有类似债券或存款的经济特性,即应受金融法规约束。因此,企业无法仅凭“代币”或“链上资产”的命名规避监管,监管机构将深入审查产品结构、客户预期、收益来源及营销方式。
2027年框架落地前的关键准备期
当前过渡期与即将于2027年4月9日正式生效的《数字资产框架》形成双轨并行。该框架将明确设立“数字资产平台”(DAP)与“代币化托管平台”(TCP)两类授权类别,要求相关企业取得专门许可。部分企业可先依据现有指引申请基础牌照,待新类别开放后再补充授权。然而,ASIC已警告:基于现行指引获得许可的企业,在新制度启动后仍需额外申请DAP和TCP资质。这意味着9月30日的截止日期虽具操作意义,但仅是合规进程的第一步。那些拖延合规的交易所、托管机构与中介机构,将在2027年前面临重组平台、整合托管系统或重新设计产品结构的巨大压力。对于投资者而言,此次延期在维持不确定性的同时,也逐步勾勒出一个更清晰、更规范的数字资产市场图景,有助于筛选出具备成熟治理与合规能力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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