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合发布加密资产分类最终指引,明确比特币、以太坊等16种主流代币为数字商品,不具证券属性。规定涵盖五类资产划分及挖矿、质押、空投等活动的法律定性,对本地市场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美国监管机构发布加密资产分类最终解释框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共同推出关于加密资产证券属性的最终解释文件,终结了长达十余年的监管模糊状态。该文件正式将比特币、以太坊、Solana等主流代币界定为“数字商品”,排除在传统证券定义之外。
加密资产被划分为五大类别
依据技术特性与经济功能,加密资产被系统性划分为五个层级。
第一类为数字商品,涵盖比特币、以太坊、Solana、XRP、狗狗币、Cardano、Chainlink、Polkadot、Stellar、Tezos等共计十六种代币。其价值源于去中心化网络的代码执行机制与市场供需关系,而非依赖第三方持续管理,因此不具备证券特征。
第二类为数字收藏品,包括CryptoPunks及各类meme类代币,体现文化符号或艺术表达,不构成投资工具,亦非证券。
第三类为功能性数字工具,如以太坊域名服务(ENS)域名、NFT形式的活动入场凭证、会员资格证书与虚拟身份标识,属于实用型资产,不受证券法约束。
第四类为支付稳定币,即锚定法定货币的代币。根据2025年新法案,经授权机构发行的稳定币依法免于证券监管。
第五类为数字证券,指代币化的传统金融产品,例如股票、债券等,仍受现行证券法规管辖。
挖矿、质押与空投不构成证券交易
新规明确界定多项核心加密行为的法律性质。
在工作量证明机制下进行的独立挖矿或加入矿池的行为,被认定为维护网络安全的程序性操作,而非基于他人管理努力获取收益的投资活动,故不适用证券法。
权益证明网络中的独立质押、委托质押、托管质押以及流动性质押,均被视为非证券性行政行为。附加服务如惩罚奖励、提前解冻、替代激励发放及资产聚合功能,同样不触发证券监管。
对于空投,若接收方无需支付对价即可获得非证券类代币,因缺乏“资金投入”要素,不符合投资合同测试标准,因而不属于证券交易。
以非证券类资产为抵押按1:1发行的包装代币,也不视为证券。
投资合同判定关键在于发行方承诺
即便资产本身非证券,若发行方公开承诺通过自身实质性运营带来回报,可能构成投资合同(即证券)。但一旦承诺履行完毕或被正式放弃,该合同即告终止。若二级市场中投资者普遍认为该承诺已失效,则后续交易不再视为证券交易。
对本土市场的潜在影响
此项规定预计将显著改善本地加密生态的发展环境。
平台合规风险下降:此前本地交易平台对美国证监会的证券判断高度敏感。随着XRP、SOL、ADA、LINK等主流竞争币被确认为数字商品,相关代币在本地市场的上线与交易将面临更清晰的法律边界。
质押业务有望回归常态:面对本地金融监管机构对平台质押服务的审查压力,美国将质押定性为非证券行为,可为本地政策讨论提供有力参考。
立法进程获得引导:当前推进中的第二阶段立法,关于证券型代币的认定标准,或将借鉴此次美国的分类逻辑,尤其是以发行方承诺和营销方式作为判断投资合同的核心指标。
资本流动加速:监管确定性提升或吸引更多机构资金进入加密领域,可能推动全球市场价格上行,并带动本地市场流动性增强。
该规定自联邦公报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监管机构表示将持续听取市场反馈,以优化解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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