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证监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合发布数字资产五类划分框架,明确比特币、以太坊等属商品范畴,代币化证券仍受证券法约束,稳定币与功能型代币在特定条件下不视为证券。

监管双机构协同构建数字资产分类新体系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近期共同推出数字资产分类框架,旨在统一监管权责、增强市场规则透明度。该框架将数字资产划分为五大类别,涵盖数字商品、稳定币、代币化证券、非同质化代币及数字工具,每类均依据其在金融系统中的实际功能进行界定。
五类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分工
根据新框架,比特币、以太坊、Solana及瑞波币等主流加密资产被归入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管辖的“数字商品”范畴,其价值由市场供需与网络功能驱动,不构成证券。与此同时,代币化证券无论基于何种区块链平台,均须遵守证券法规,继续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此举进一步厘清了两大机构的职能边界。
稳定币与功能型代币的合规定位
针对支付型稳定币,若符合《支付稳定币法案》定义,将被视为支付工具而非证券,其监管属性更接近传统金融结算系统。类似地,通常被称为功能型代币的数字工具,主要用于访问服务、身份验证或网络参与,监管机构明确其不具备投资合约特征,因此不适用证券法。非同质化代币(NFT)亦遵循相同原则,除非其结构设计中嵌入收益分配机制或股权关联。
投资合约判定依赖使用场景
监管机构强调,资产是否构成证券,最终取决于实际用途与发行方行为。若发行方通过管理、推广或承诺回报等方式引导投资者产生利润预期,即便原本属于非证券类别,也可能被认定为投资合约。证券交易委员会确认此判断标准契合“豪威测试”框架。协议挖矿、质押及封装等常见操作通常不构成证券发行。此外,当发行方履行或无法履行承诺时,相关义务随之终止。该框架为企业评估合规风险提供了持续稳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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