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瑞波请求厘清稳定币与代币化证券监管框架

瑞波公司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属的加密货币工作组递交一份政策意见书,呼吁建立针对稳定币及代币化证券的清晰监管准则。该文件聚焦于经纪交易商规则中的担保认定机制、客户资产托管责任以及链上账本的法律地位等关键议题,标志着虚拟资产市场制度化路径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

推动建立支付型稳定币的合规分类体系

这份于当地时间22日通过X平台公开的意见书,是继3月20日瑞波与美国证监会加密团队会晤后,对会议中提出的核心问题所作的系统性回应。公司声明,该文件旨在填补监管空白,回应监管机构在支付用稳定币、代币化证券净资本计算及客户资产保护方面提出的疑问。

在稳定币的会计处理层面,瑞波质疑现行规则15c3-1对担保价值的处理方式,主张应修订条款以明确其在经纪交易商财务报表中的列示方式。同时,针对客户持有的稳定币托管责任,公司建议在规则15c3-3中增设“合格支付稳定币”类别,以实现差异化监管。

倡导非证券类虚拟资产适用统一标准

瑞波进一步呼吁,将比特币与以太坊之外的“非证券”类虚拟资产纳入相似监管待遇。其依据来自美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指引,指出只要资产具备高度流动性且可自由交易,即便无额外豁免,也应享有同等合规条件。此立场可能直接影响包括XRP在内的多种数字资产的监管定位。

公司还批评当前对稳定币实施2%减值准备的要求过于严苛。若发行方与经纪商之间存在铸币-销毁机制,应允许采用“零减值准备”,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产流动性。该参数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虚拟资产的持有意愿与运营成本。

主张链上登记簿具有唯一法律效力

在所有权记录争议方面,瑞波强调,当链下登记系统与链上账本出现分歧时,必须确立链上数据为唯一法定依据。此举旨在消除双重记账带来的法律模糊性,增强代币化资产的可追溯性与司法确定性。

分析认为,此次提案已超越技术性咨询,实质上是在争夺未来监管标准的话语权。若规则尽快落地,将显著降低机构投资者参与门槛;但若审议周期过长,或引发市场观望情绪持续发酵。值得注意的是,曾多次与美国证监会交锋的瑞波,此次选择在制度设计初期即主动发声,凸显其对监管定义权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