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皮尔斯强调:链上操作不自动豁免证券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赫斯特·皮尔斯明确表示,基于区块链的加密金库及借贷机制,即便由智能合约驱动,亦无法自然规避联邦证券法的适用。她在一次公开活动中强调,资产存入链上并不构成监管豁免的充分条件。

人为控制权成监管判定核心要素

作为SEC加密事务特别工作组负责人,皮尔斯指出,若项目方或治理实体对质押分配、贷款利率、合格抵押品标准、贷款价值比及清算触发阈值等关键变量保有决策权,则相关活动极可能被视为投资合同或证券化安排。她重申,技术形式并非决定性因素,实质控制才是判断依据。

DeFi自动化模式面临合规挑战

这一表态对依赖全自动智能合约运行的资金池和收益分发机制构成潜在冲击。尽管去中心化金融倡导者主张完全自动化应区别于传统金融中介,但皮尔斯的立场表明,监管机构将依据实际管理程度来划分界限。法律界普遍认为,此举呼应了SEC近期针对BlockFi、Celsius等平台的执法趋势,即以“计息账户”形式提供未注册证券的行为将受到追责。

对于资金提供者而言,高收益加密产品背后潜藏监管不确定性。开发者则需重新审视其协议的治理结构,评估是否涉及可引发证券认定的人为干预节点。皮尔斯虽开放对话渠道,呼吁业界参与规则优化,但同时也释放出自我监管空间正在缩小的信号。

监管逻辑清晰:技术中立,实质重于形式

皮尔斯的论述确立了核心原则:无论底层技术如何演进,只要存在实质性的控制与收益分配机制,就可能落入现有证券法框架。尽管她表达出与行业协商的意愿,但信息传递明确——自动化本身无法提供监管避风港。市场参与者必须为持续的执法行动与制度重构做好准备。

常见问题解答

Q1: 使用智能合约是否自动使加密金库免受证券法约束?

不。根据SEC委员赫斯特·皮尔斯的说法,使用智能合约并不能自动使相关活动脱离联邦证券法的范围。关键因素在于是否由人为控制决定关键参数,如贷款利率、资产资格和清算阈值。

Q2: 哪些类型的加密活动可能受到此指引的影响?

产生收益的金库、链上借贷池、质押服务以及其他涉及团队或DAO主动管理或参数设置的DeFi策略,可能被SEC归类为投资公司或证券化债务。

Q3: SEC是否愿意改变其针对加密借贷的规则?

是的。皮尔斯委员表示,SEC欢迎行业就如何修改现有法规以适应金库和链上借贷,同时保持投资者保护提供反馈。这表明可能存在制定定制规则的道路,但尚未宣布正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