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管机构正式确立加密资产五类划分框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协同发布关于加密资产证券属性的最终解释文件,终结了长达十余年的法律模糊期。该文件将比特币、以太坊、Solana等主流代币明确归入‘数字商品’范畴,排除在证券监管之外。

加密资产依功能划分为五大类别

依据技术特性与使用场景,监管机构将加密资产系统性划分为五个层级。

具备去中心化特征的数字商品

包括比特币、以太坊、Solana、XRP、狗狗币、Cardano、Chainlink、Polkadot、Stellar、Tezos等共计十六种代币被纳入第一类。其价值源于网络共识机制与市场供需关系,不依赖发行方的持续运营或管理投入,因此不符合证券定义。

具有文化与娱乐属性的数字收藏品

此类别涵盖CryptoPunks及各类meme代币等NFT形态资产。因其承载艺术表达、社群认同或娱乐功能,而非投资回报预期,故不构成证券。

执行具体功能的实用型数字工具

指用于实现特定服务的数字凭证,如以太坊域名服务(ENS)域名、NFT形式的活动入场券、会员资格证明及身份认证徽章等。这些资产的功能性决定了其非证券属性。

受法定约束的稳定币

根据2025年实施的新法案,经授权支付机构发行并维持美元锚定的稳定币,依法豁免于证券法适用范围。

代币化的传统金融产品

包含股票、债券等可通证化的金融工具。此类资产仍受现行证券法规严格管控。

核心加密活动不触发证券法适用

监管机构进一步厘清了主流加密操作是否属于证券交易。

挖矿行为被界定为非证券性事务

在工作量证明机制中独立运行节点或加入矿池进行挖矿,均被视为维护网络安全的技术性任务,而非依赖他人管理努力获取收益的行为,因此不构成证券交易。

多种质押模式均属行政范畴

权益证明网络中的自主质押、委托质押、托管质押以及流动性质押,均未被纳入证券交易范畴。附加服务如惩罚奖励调整、提前退出机制、替代性激励发放及资产聚合功能,同样不受证券法约束。

无对价获取的空投不构成投资合同

若接收者无需支付任何代价即可获得非证券类加密资产,由于缺乏“资金投入”要素,无法满足投资合同测试标准,因而不属于证券交易。

1:1抵押发行的包装代币亦非证券

以非证券类资产为全额抵押发行的衍生代币,若不涉及收益承诺或额外管理参与,也不被视作证券。

投资合同判定关键在于发行方承诺

即便资产本身不属于证券,若发行方主动向投资者承诺通过自身实质性管理活动创造回报,则可能构成投资合同,即证券。但一旦承诺履行完毕或公开放弃,该合同即告终止。若二级市场交易中已无合理理由认为该承诺持续存在,相关转让行为亦不视为证券交易。

对本地市场的潜在推动效应

此项规定预计将显著改善本地加密产业的制度环境。

平台合规风险下降:此前美国交易平台对监管机构的证券判断高度敏感。随着XRP、SOL、ADA、LINK等主流竞争币被确认为数字商品,其在本地上架与流通的法律障碍有望大幅缓解。

质押服务规范化进程提速:在本地监管机构持续评估交易平台质押业务合规性的背景下,美国将质押定性为非证券性行政行为,可为本地政策制定提供有力参考。

立法路径获得借鉴:当前推进中的第二阶段立法,或将采纳此次标准作为证券型代币分类的基础。尤其在判断是否构成投资合同方面,基于发行方承诺与宣传方式的分析方法,对本地规则设计具有重要启示。

资本流动加速:监管清晰度提升可能吸引更多机构资金进入加密领域,在带动全球市场价格上行的同时,也将对本地市场形成正向传导。

该规定自联邦公报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监管机构表示将持续收集市场反馈,以优化后续解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