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特拉华州启动两项跨党派立法,构建统一数字资产监管框架,重点聚焦稳定币许可制度与银行托管职能扩展。

特拉华州推进数字金融法治升级:双轨并行立法开启监管新篇章
稳定币发行方纳入统一监管体系
首项法案SB19旨在为面向本州居民的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机构及数字资产服务商建立标准化许可机制。该方案深度参考联邦《GENIUS法案》的核心定义与货币监理署操作指引,力图实现州级规则与未来联邦标准的无缝对接。
法案明确设定了储备金最低门槛、储备缺口下的即时补救义务、资产价值赎回准则,并细化资本充足性要求、反洗钱合规流程以及数据保护责任。同时,条例涵盖控制权变更审批程序、强制性数字资产托管保障条款,并为已获联邦许可的机构提供转为本州特许资格的路径。根据规划,州银行专员将定期修订法规以确保与联邦演进保持同步。
银行法革新:确立数字资产法律地位
第二项法案SB16,即《2026年特拉华州银行现代化法案》,将对州法律第五编进行系统性修订,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定义“数字资产”与“虚拟货币”。此举显著扩大了州银行专员在相关领域的执法权限。
关键突破在于,依据特拉华州信托法,数字资产被正式认定为个人合法财产。这一法律定位赋予州特许银行及信托公司代表客户持有、管理加密资产的法定资格,为其开展机构与零售级数字资产托管服务奠定基础。
主导立法者强调,现行银行业法律框架已有四十余年未作重大调整,而支付方式与金融服务模式已发生根本性变革,法律更新刻不容缓。
监管适配技术演进:法律须跟上金融创新步伐
州银行专员丽莎·科利森指出,新兴技术正深刻重塑资金流转路径与金融产品可及性。她强调,唯有持续迭代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应对新型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稳定。
迈向区域协同监管:新法案筹备中
特拉华州计划推出《特拉华州货币传输与虚拟货币现代化法案》,该提案基于州银行监理会议指导原则制定,目标是替代陈旧的货币转移法规。新法案将统一需持牌经营的业务类型认定标准,并强化客户资金保护机制,推动跨州许可互认与监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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