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特涅夫主张:代币化产品应摆脱企业审批束缚

Robinhood首席执行官弗拉德·特涅夫在当前围绕代币化股权控制权的争议中,公开质疑上市公司是否应拥有阻止第三方创建与其股份挂钩的数字产品的权力。这一立场凸显了金融创新与传统治理边界之间的深层冲突。

区分基础权益与衍生金融工具的界限

特涅夫提出,企业对其股份所承载的权利具有主导权,但该控制力不应自然延伸至由投资者或金融机构基于这些股份开发的独立金融工具。他指出,当某一产品仅以可自由交易的股票为支撑,并未修改原始股东权益结构时,其运作应被视为独立于发行公司之外。

这一逻辑直接适用于Robinhood推出的“股票代币”服务。该公司声明,每枚代币均以1:1比例由美国托管机构持有的真实股票作为抵押,但其持有者并不享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分红权。相反,这些代币被界定为一种经济敞口工具,本质上属于债务证券。

此外,相关披露表明,此类代币目前尚未向美国居民及其他若干司法管辖区开放,进一步强化其非所有权性质,也避免了与传统股权的混淆。

链上流通不应颠覆现有权利框架

特涅夫认为,一旦股份具备自由转让属性,公司便无法控制其后续所有合法用途。将这种敞口迁移至区块链平台,不应构成对原有规则的根本性突破。若代币化过程不改变基础股权结构、不替代公司正式股东名册,也不给发行人带来额外义务,则无需获得企业批准。

随着代币化逐步渗透主流金融市场,该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Robinhood已将其纳入核心战略,包括推出全天候运行的上市公司代币及自研的Robinhood Chain。与此同时,纳斯达克亦向Kraken母公司Payward注资1亿美元,共同推进代币化基础设施建设。

然而,监管层面仍面临关键抉择:如何在保护公司权利与保障金融创新之间建立清晰边界。特涅夫的立场明确指向一个方向——技术变革不应成为企业限制市场参与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