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批准国内比特币和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11项新规将于10月16日生效。新框架强化托管责任、限制杠杆融资,并明确投资策略与准入条件,推动本地加密金融生态规范化发展。

币圈界报道:
泰国监管层正式核准本土加密货币ETF,10月16日起施行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在其最新监管框架下正式通过国内比特币与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设立申请。此次获批涵盖基金管理规范、合格投资者门槛及全国运营合规要求,共计11项监管通知将于10月16日正式实施,标志着该国首次建立系统性加密资产投资产品制度。
强化资产保管与投资者风险防范机制
新监管体系对加密货币ETF的管理流程作出全面规范,包括数字资产托管安排、交易行为限制以及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持续监督机制。监管机构在2026年4月至9月期间开展公众意见征询,多数反馈支持相关条款设计。
为保障资金安全,所有加密货币ETF必须采用经认证的托管方案,并仅限于在泰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同时,法规明令禁止向购买此类产品提供保证金贷款,此举延续了现有数字资产交易的去杠杆化原则,防止市场过度投机。
投资者须在交易前充分了解潜在波动性与损失风险。证券公司有义务提供清晰透明的产品说明,并依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配置建议,必要时应劝导其避免高风险暴露。
限定初始标的与资产管理资质门槛
初期阶段,仅有比特币与以太坊被列为符合资格的底层资产,其他加密货币若要纳入投资范围,需满足流动性、市值稳定性及技术安全性等多重审查标准。资产管理公司须证明其具备足够的专业团队、稳健的运营系统以及与合规服务方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发起基金设立。
此外,加密货币ETF必须采取被动跟踪策略,且每年平均持仓中至少80%需集中于单一指定加密资产,确保投资透明度与风险可控性。
扩大本地基金参与权限,收紧境外产品准入
本次改革同步放宽了共同基金与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允许其配置本国发行的加密货币ETF。此前,这类工具仅能投资于海外加密基金,缺乏对本地产品的同等授权,造成市场割裂。
针对跨境产品,监管机构将限制部分与海外加密投资基金挂钩的存托凭证发行。对于非高净值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券商在协助其进入外国加密货币ETF市场时也将受到严格限制,防止非目标群体误入高风险领域。
健全托管与监督双轨制合规体系
持牌数字资产托管机构须履行资产安全保管职责,而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将运作外包给持有相应牌照的服务商。符合条件的数字资产企业若达到财务稳健性、人员配备与系统成熟度标准,可申请成为共同基金监督员。
这些监督员仅负责加密货币ETF的全流程监管,必须在基金全生命周期内保持合规操作,确保透明度与问责机制落地执行。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均为采集网络资源,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如若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