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扩大外商投资监管范围,个人投资需备案

据财新报道,8月21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外商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此次修订将具备条件的境内主体纳入外商投资管理范畴,涵盖境内企业、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

个人境外投资须获发改委核准或备案

草案明确规定,所有境内外资活动均须履行备案或核准程序,其中个人在实施境外投资前,必须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核准或备案确认文件,方可开展相关操作。

年度信息报送成法定义务,系统化监管启动

为强化动态监管,新规引入强制性年度报告机制,要求各类投资者须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指定在线平台完成上一年度境外投资情况的集中申报,确保数据可追溯、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