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对超限关联账户实施开仓限制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8月26日通报,发现一组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掌控的账户在特定期货合约上交易量超出规定限额。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交易所已采取措施,暂停该组客户在相关合约上的新开仓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