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判以太坊诈骗案:去中心化不构成法律责任豁免

7月23日,首尔北部地方法院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认定根据现行韩国法律,以太坊网络具备信息通信网络属性,驳回了被告以去中心化结构为由主张免除电信法规约束的抗辩。该案件涉及一起通过虚假质押机制实施的金融诈骗,涉案金额逾8亿USDT。

验证节点集体提供信息服务,构成法定服务主体

法院指出,多个验证者与节点依据协议规则执行交易验证及账本维护职能,其行为实质上共同向用户提供了持续的信息通信服务,因此整体网络应被纳入监管框架。

私钥访问不等于合法授权,欺骗即构成非法转移

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共犯可凭私钥自主访问钱包”之说,法院明确否决,强调受害者授权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不具备真实、自由的同意效力,不能作为资产转移的合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