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科创中心建设获专项金融支持,债券融资机制全面升级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明确以债券市场为抓手,系统性提升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供给能力。

推动科创债指数化产品落地,丰富资产配置选项

文件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科技创新债券的指数化投资产品,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参与科技赛道的工具,增强资本与创新项目的连接效率。

拓展信用保护工具应用,降低科技企业发债门槛

通过推广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及信用保护工具,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有效缓解科技类主体在债券发行中面临的信用资质挑战,提升市场认购意愿。

强化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增信,完善风险共担机制

政策明确支持利用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及私募股权机构提供担保增信服务,打通其直接融资堵点。

建立区域发行服务平台,提供全链条配套支持

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综合服务窗口或数字化平台,集成宣传路演、信用评级辅导、增信对接等功能,实现“一站式”精准服务。

推进信用评级标准统一,提升评价专业性

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科技创新债券的行业级信用评级标准,推动评级体系更贴合技术成长性、知识产权价值等核心要素,增强评估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