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妻涉境外矿机理财案终审落槌:投资无效不获赔偿

2020年,广西扶绥县一对年逾七旬的莫姓夫妇经熟人引荐,参与一项宣称可获取稳定收益的境外虚拟货币矿机理财计划。初期投入4200元即获本金返还,随后陆续追加投资总额达六万余元。然而至2020年12月,该项目平台突然停止运营,资金无法提取。

投资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合同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直至2026年初,二人向介绍人及实际操作方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审理指出,涉案理财项目依托虚拟货币进行,属于未经许可的跨境金融活动,严重违反国家金融监管制度,且违背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平台风险与非法性质成主因,非受托人个人过错所致

法院进一步分析认为,投资人损失的核心根源在于该类交易本身不具备合法性基础,叠加平台运营失控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而非介绍人或操作者存在欺诈或恶意违约等个人过失行为。因此,原告主张的赔偿缺乏法律依据,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求。二审法院经审查后确认原判无误,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