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立法规范虚拟资产行业术语使用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11月7日公布《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修订咨询总结,明确拟对未经授权机构在宣传中使用特定术语实施限制,以防范误导性信息传播。

禁止滥用“加密”“代币”等敏感词汇组合

根据草案内容,包括“crypto”“cryptocurrency”“token”“digital asset”“virtual exchange”在内的多项术语及其组合形式将被纳入管控范畴,尤其针对可能引发公众误判其具备监管背书或与持牌交易平台存在关联的表述。

非单独用词即构成违规,监管重点在于语境组合

证监会强调,限制并非仅因个别词汇出现,而是基于整体语境下是否存在误导性暗示;例如将“数字币”与“交易平台”并列使用,可能触发合规审查。最终草案将在完成立法程序后提交立法会审议,若通过,新规定将于正式公布后六个月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