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金融监管机构加码审计阻挠行为惩戒机制

金融监督院宣布全面强化对妨碍外部与内部审计活动的追责体系,未来凡拒绝提供会计资料或提交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被直接认定为恶意会计舞弊,纳入重大违规范畴处理。

审计障碍行为纳入重点惩处范围,覆盖内外部双重审查

据28日披露,该机构已于27日发布《外部审计及会计等相关规定施行细则》修订版本。此次调整显著扩展了执法边界,首次将干扰内部审计流程与外部审计调查的行为统一纳入制裁范畴,并作为加重处罚依据。

原仅限于事后监察阶段的监管覆盖,现延伸至审计启动前及执行中各环节。若企业多次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资料查阅、复制、提交请求,或故意提供失实材料,将依据标准处理表接受相应处分。

公司代表履职义务明确,不配合即成加重事由

针对管理层责任,新规指出,如企业负责人在未说明正当理由情况下,拒不响应审计团队或审计委员会提出的资料提供、信息披露及费用支持要求,或无视会计准则违规整改指令,也将被列入严重违规情节。

当前企业会计监督依赖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与金融监管三方联动机制,但实践中存在大量规避监督的行为。本次修法正是为堵住制度漏洞,提升审计独立性与有效性。

监管升级信号释放,资本市场预期趋严

此举系2025年8月金融当局提出将会计舞弊视为破坏市场信用核心风险后的延续举措。未来,妨碍审计行为或将面临与主观造假同等量级的惩处,包括暂停指定审计机构三年、建议罢免董事及高管职务、强制停职六个月,乃至移送司法机关追责。

业内普遍判断,此项改革将推动企业改善资料披露习惯与审计协作态度,预示后续会计信息透明度监管将持续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