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联邦法院驳回金融区块链专利诉讼,瑞波案例成关键判例

特拉华州联邦法院近日作出裁决,认定澳大利亚金融科技企业Identitii Limited所持有的‘413专利’不具备可专利性,驳回其对摩根大通的侵权指控。判决书特别援引瑞波协议作为现有区块链基础设施的典型范例,表明该专利技术并不具备独创性。

诉讼起因:金融通证数据记录方法之争

本案源于Identitii Limited在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指控摩根大通在其区块链应用中使用了其名为‘413专利’的技术方案。该专利主张一种在去中心化网络上为数字资产附加增强型信息记录的机制,旨在提升金融通证的数据可追溯性与完整性。

法律依据:抽象概念无法获得专利保护

主审法官格雷戈里·B·威廉姆斯于2026年5月29日出具备忘录意见,依据《专利法》第101条中的‘爱丽丝条款’判定该专利无效。法院指出,该发明本质上是对常规计算机系统执行通用逻辑流程的描述,未引入实质性的技术革新。判决书强调,其核心功能可在包括瑞波在内的多种公开区块链架构上实现,缺乏专属技术特征。

判例意义:瑞波框架被正式纳入行业基准

法院在论述中明确将瑞波协议及其网关系统列为已知、广泛部署的区块链基础设施,用以证明该专利并未创造新的技术壁垒。这一引用具有深远影响——它实际上确认了瑞波协议作为公共领域基础性技术的地位,使未来类似专利申请面临更高门槛。对于金融科技领域而言,该判决释放出强烈信号:仅以流程或架构设计为基础的区块链应用难以获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