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法国拟就稳定币交易与跨境资产转移设新税种

法国国民议会财政委员会本周投票支持两项加密货币税收提案,包括对将数字资产兑换为稳定币的行为征税,并扩大离境税适用范围至未变现的加密资产持有者。然而,由于预算章节整体被否决,这些修正案并未自动纳入最终法案,必须在10月13日启动的全体会议中重新提出,仍处于立法进程早期阶段。

兑换稳定币视同出售,补全税收监管空白

由左翼GDR集团议员尼古拉·桑苏牵头的修正案,旨在填补现行税法对稳定币转换行为的监管盲区。根据现行规则,比特币转为稳定币不构成应税事件,仅在变现为法定货币或用于消费时才触发纳税义务。该提案将符合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定义的电子货币代币纳入课税范畴,自2027年1月1日起,此类兑换被视为出售行为,收益须按原始成本计算并缴纳统一税率。

尽管未设定专属税率,但方案援引法国现行税制——随着2026年社会保障融资法案实施,社会分摊金比例从17.2%上调至18.6%,导致统一税率达31.4%。提案方强调,此举并非增设新税负,而是将现有法律适用于此前未覆盖的场景。他们指出,稳定币常被用作支付工具或投资媒介,允许其转换过程免税已造成税基侵蚀,有违公平原则。

高净值人群跨境转移资产将面临离境税

第二项提案提出将法国离境税延伸至加密货币领域。该税种针对的是尚未实现收益的资本增值,当纳税人变更税务居民身份至境外时启动。根据计划,若一个家庭持有的加密资产总值超过80万欧元,且过去十年中至少有六年为法国税务居民,则需从2027年1月1日起缴税。

该门槛与股票类资产一致,延期支付机制亦参照股票制度设计。值得注意的是,仅涉及非现金形式的加密资产互换不视为出售行为,因而不触发离境税。纳税人须在搬迁当日申报全部持有时点的加密资产清单,涵盖托管机构、海外账户以及用户自主管理的钱包中的资产。

提案方指出,当前直接持有的加密资产可规避离境税,而同等价值的股票则无法逃避,凸显了数字资产在跨境流动上的便利性带来的监管不对称问题。

亏损结转机制获批准,抵税规则趋同传统金融

另一项由丹尼尔·拉巴罗恩提出的修正案获得委员会通过,允许投资者将加密货币亏损向后结转最多十年,用于抵扣未来收益。这一做法与股票市场的处理方式保持一致,目前尚无类似机制可供使用。

回顾历史,2025年10月下旬,国民议会曾以163票赞成、150票反对通过一项含加密资产的税收议案,决定对超过200万欧元的“非生产性”财富每年征收1%的税费,并将数字资产列入与黄金、游艇同类的高净值资产类别。律师Burçak Ünsal对此表示,对早期代币持有者征税可能在经济合理性上存疑。

此外,Coinbase已于2024年10月宣布,将于2024年12月30日前停止向欧洲用户提供不符合MiCA规范的稳定币服务,引导用户转向如USDC、EURC等合规代币。

预算全院辩论将于10月13日开启,正式表决定于10月20日举行。若上述措施经重新提交并获通过,相关税收规定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