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香港启动加密资产税务信息申报机制,2027年正式实施

香港立法会于11月4日审议通过《2026年税务条例(修订)(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及经修订的共同申报准则)条例草案》,正式采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根据新规定,受规管的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须自2027年起开始收集客户身份与交易详情,并于2028年启动与合资格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年度税务数据交换,进一步强化跨境税务透明度。

分阶段执行时间表明确,合规支持同步推进

法案确立了清晰的实施路径:2027年为数据采集准备期,相关企业需建立客户识别与交易记录系统;2028年《共同申报准则》(CRS)更新版本生效,启动首轮国际数据交换;2029年进入常态化金融账户信息互换阶段。香港税务局将发布操作指引并提供技术协助,确保行业平稳过渡。

覆盖范围界定清晰,重点聚焦可报告交易类型

新框架适用于提供加密货币交易服务的实体,包括交易所、经纪商、交易商及部分加密自动柜员机运营商。其义务涵盖注册登记、客户尽职调查、信息保存及定期申报。适用交易包括法定货币与加密资产兑换、不同加密资产间的转换,以及涉及外部钱包的特定资金转移。

服务提供者须获取客户的税务居民身份与纳税人识别号,并记录交易金额、时间、币种等关键信息。该体系涵盖同质化与非同质化加密资产,但排除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指定电子货币产品及不具备支付或投资功能的资产。

互惠机制保障数据安全,推动国际合作

政府强调,数据交换将以互惠为基础,参与方必须满足同等水平的数据保密与安全管理要求。这一原则旨在维护用户隐私,同时确保跨国税务协作的有效性。

前期广泛咨询后立法,彰显政策审慎性

该法案源于2025年底至2026年初开展的公众咨询,期间征求了金融机构、专业团体及加密企业意见。拟议文本于5月公布,6月提交立法会审议。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此举是提升香港国际税务透明度、遏制跨境逃税行为的关键步骤,有助于巩固其作为全球金融枢纽的地位。

CRS扩展覆盖数字金融产品,避免重复申报风险

除引入CARF外,现行《共同申报准则》亦进行修订,将于2028年启用新版本,首次交换信息定于2029年。修订内容将特定数字金融工具纳入监管范畴,包括央行数字货币、电子货币产品及与加密资产挂钩的金融衍生品。

金融机构需履行更严格的尽职调查责任,对账户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账户信息提出新增申报要求。修正案还设立防止重叠申报机制,避免同一笔加密资产交易被同时归入CARF与更新后的CRS管辖。

监管协同推进,行业生态持续演进

此次税务立法紧随香港近期一系列数字资产监管举措。今年10月,政府宣布对交易、托管、咨询及资产管理四类虚拟资产服务实施发牌制度,与现有平台及稳定币发行规则并行。9月施政报告亦提出扩大稳定币监管范围,推动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发展,并强化对数字资产业务的监督。

尽管框架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但实际监控仍存在局限。据区块链分析公司Chainalysis估算,2025年全球应税链上活动总额逾4570亿美元,其中仅约14%处于CARF直接报告范围内。其余86%涵盖去中心化交易所交易、点对点转账、链上收益及非报告型支付等场景。

OECD于2023年推出CARF,旨在构建统一的跨境加密税务信息共享机制。香港税务局表示将持续与业界协作,推动落地实施,并为合规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