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法国立法机构推进加密资产年度申报义务

法国国民议会于11月3日以150票赞成、44票反对和8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修正案I-2701。该条款规定,若个人在年末持有的自托管加密资产总值达到或超过10万欧元,必须履行申报义务,否则将被处以最高1万欧元的罚款。此项动议嵌入2027年财政预算案审议流程,凸显监管层对数字资产税务透明度的关注。

自托管资产纳入法定披露范围,明确适用边界

根据议案内容,申报义务仅针对由持有人直接掌控私钥且未通过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管理的钱包。该规则旨在将相关要求正式写入税法第1649条bis C款,以统一规范涉及境外加密账户及钱包的申报机制。申报基准日为每年12月31日,计算依据为当日的资产公允估值,而非全年峰值余额。

提案发起背景与立法进程阶段

该修正案由自由派、独立派及海外领土议员联盟成员查尔斯·德库尔松(Charles de Courson)联合六名同事提出。目前该修正案仅完成预算案一读程序,仍需经历参议院审议、两院协商以及最终法律签署等环节,方能正式生效。其未来走向取决于后续立法博弈与政策协调。

政府质疑自我报告机制的实际效力

公共行动与账户部长大卫·阿米耶尔在议会辩论中明确反对该方案,指出依赖纳税人自主申报难以有效识别高风险逃税行为。他强调,故意规避者完全可能隐瞒资产信息,因此主张应通过受监管的中介机构系统性收集数据。财政委员会总报告人菲利普·朱万虽支持信息披露原则,但对10万欧元门槛的合理性提出保留意见,并质疑在5,000欧元、5万欧元与10万欧元三个选项间的选择逻辑。尽管此前已否决较低阈值,但阿米耶尔坚持政府立场。

比特币倡导组织呼吁撤销申报条款

国家比特币研究所于10月28日发布研究报告,强烈反对该修正案,建议在参议院阶段推动撤回该条款。该组织认为,所有权登记与应税收益申报属于不同法律范畴,不应混同处理。其类比指出,直接持有加密货币如同保管黄金、珠宝或艺术品,不应因持有形式而额外承担披露义务。

隐私保护担忧聚焦数据滥用风险

研究所进一步警告,若未来法律扩展至强制获取钱包地址或密钥信息,可能暴露用户身份与交易轨迹。公共钱包地址可关联到具体持币人,而扩展公钥则能揭示多个接收地址,构成重大隐私威胁。当前法案未明确信息访问权限、查询记录留存期限及数据使用限制,缺乏必要制衡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尚未经过外部税务律师独立审核。

现有法规覆盖盲区引法律争议

巴黎律师安东·古安与雨果·马尔夏迪耶在8月发布的法律分析中指出,现行外国钱包申报制度并未涵盖完全由所有者控制密钥、无任何中介参与的自托管场景,这表明当前监管框架存在明显缺口,亟待补全。

跨国监管趋势对比:欧盟与美国路径差异

欧盟已实施DAC8指南,要求从2026年起由服务提供商报告涉及欧盟居民的可报告交易,尤其包括提现至自托管钱包的情形。首个报告周期定为2027年,具体时间视各国截止日期而定。相比之下,美国财政部2024年6月发布的经纪商规则规定,自2026年起须对2025年数字资产销售进行收入申报;而特定资产计税基础信息的报告义务则从2027年开始执行。

法国加密活动规模评估与税收潜力

Chainalysis数据显示,2025年法国在加密资产相关的收入、已实现收益及支付活动总额预计达94亿美元。然而,这一金额并不代表实际未缴税额,其税收影响尚待进一步评估与监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