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法国立法机构推进加密资产强制申报:阈值设为10万欧元

法国国民议会于11月3日以150票赞成、44票反对及8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修正案I-2701。该条款规定,若纳税人在年度末持有自托管加密资产总值达到或超过10万欧元,必须主动申报,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欧元的罚款。此项动议嵌入2027年财政预算案审议流程,标志着法国在数字资产税收透明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自托管资产纳入申报范围,法律条文将被修订

根据议案内容,申报义务仅适用于由个人直接掌控私钥、未经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管理的加密钱包。该规则将被正式纳入法国税法第1649条bis C款,与现行针对境外加密账户的披露机制形成衔接。申报基准日定为每年12月31日,计算依据为当日资产的市场估值,而非年内峰值余额。

提案发起人强调识别高净值持仓的必要性

该修正案由自由派、独立派以及海外领土议员联盟成员查尔斯·德库尔松(Charles de Courson)牵头,联合六名同事共同提出。尽管当前仅完成预算案一读程序,仍需经过参议院审议及后续立法流程方可生效,但其核心框架已获得初步支持。德库尔松指出,以年底为节点的申报制度有助于税务机关精准锁定大额持币者。

政府对自我申报模式提出实效性质疑

公共行动与账户部长大卫·阿米耶尔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依赖纳税人自行申报难以有效遏制逃税行为,因为规避者完全可选择隐瞒资产。他主张应通过受监管的中介机构统一收集数据,直至技术层面实现密钥可追溯前,不应推行个体申报机制。财政委员会总报告人菲利普·朱万虽认同信息披露原则,但对10万欧元门槛的合理性提出疑问,此前曾否决5,000欧元和5万欧元两个较低选项,最终采纳德库尔松版本。

比特币组织警告隐私泄露风险并寻求撤销条款

国家比特币研究所于10月28日发布研究报告,强烈反对该修正案,并计划在参议院阶段推动其撤回。该机构认为,所有权申报与应税收益报告属于不同法律范畴,将自托管加密资产类比为黄金、珠宝等实物财产,不应纳入强制披露范围。其主要忧虑在于:公共钱包地址可能关联持有人身份与交易记录,扩展公钥更可推导出多个接收地址,存在严重隐私暴露隐患。

报告同时指出,法案未明确信息访问权限、查询审计机制及保存期限,缺乏必要的数据保护设计。尽管该研究尚未接受外部税务律师复核,但已引发广泛讨论。此外,巴黎律师安东·古安与雨果·马尔夏迪耶在8月发布的法律分析亦表明,现有外国钱包申报规则并未覆盖完全由所有者掌控密钥的钱包类型。

国际监管趋势:欧盟与美国同步强化数字资产征管

目前,欧盟已通过DAC8指南,要求服务提供商自2026年1月起向税务机关报告涉及欧盟居民的可报告交易,包括提现至自托管钱包的情形。首个报告周期设定为2027年,具体时间取决于各国国内截止日安排。

法国正同步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对潜在应税活动的审查。据Chainalysis估算,2025年法国在加密收入、已实现收益及支付方面的总规模达94亿美元,但此金额未被认定为逃税总额。在美国,财政部于2024年6月颁布经纪商法规,规定从2026年起对2025年数字资产销售进行总收入申报;而特定资产计税基础信息的报送,则自2027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