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制银行报告你的活动,判断你是否有可疑行为,并在你违反常规时关闭你的账户。这一切可以追溯到1970年。当时,理查德·尼克松总统签署了《银行保密法》,为新的金融监控制度奠定了基础。

自此之后,美国公众被迫忍受了55年来不断扩张的金融监控。国会不应该让《银行保密法》迎来56周年——至少不应该以目前的形式。

《银行保密法》通常缩写为“BSA”,最初是因为担心20世纪60年代末航空旅行的兴起会导致美国人隐藏金钱在瑞士银行账户中。尽管这种担忧是否现实尚存疑问,但国会还是通过了这项立法。当时,该法案要求银行保存客户记录并报告某些交易。

这些报告中最臭名昭著的是货币交易报告(CTR)。简而言之,超过1万美元的交易必须向政府报告。无需构成犯罪或涉嫌犯罪。只要超过这个门槛,就足以引起政府的关注。(我们稍后会再讨论这些报告。)

随着时代变迁,人们的担忧也随之改变。国会最初的目标是逃税者,但《银行保密法》后来扩展到追捕毒贩。后来,它又扩展为追捕恐怖分子最近,国会一直在权衡在何处以及如何将其应用于加密货币。

然而,改变的不仅仅是目标。国会也稳步扩大了在这一制度下必须报告客户的人员范围。所谓的“金融机构”包括你可能想到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然而,它还包括汽车经销商、典当行、金店、货币兑换商、保险公司、旅行社、赌场等等。甚至美国邮政局也在名单上。事实上,最近,国会又增加了稳定币发行者。

目标和告密者的名单不断增加,部分原因在于已提交2750万份报告去年客户。

现在,还记得我提到的货币交易报告吗?这些报告是每年提交如此多报告的另一个原因。我之前没有提到的一个问题是,10,000美元的门槛没有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这在立法措辞中可能看起来像是一个小小的文书错误,但在现实世界中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在20世纪70年代,你可以购买两辆全新科尔维特售价10,000美元。美国中位数家庭一年甚至赚不到那么多钱。而且,由于现金使用越来越普遍,人们与银行的互动也越来越少。如今,1万美元甚至连15%的商品价格都买不到。新款科尔维特。这美国家庭中位数不到两个月就能赚这么多钱。数字时代意味着银行掌握了我们大部分交易的记录。

最高法院知道这个政权有问题。他们只是没有预料到它会如此迅速地失控。尽管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1974年批准了这个政权,但他们刘易斯·鲍威尔和哈里·布莱克蒙警告称,“法规报告要求的大幅扩展……将给我们带来重大而棘手的宪法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政府对这些领域的干预将影响到人们对隐私的合法期望。”

我们已经达到了这个临界点。事实上,这个临界点很久以前就被跨越了。55年来,国会一直将不断加强的金融监控置于保护个人隐私之上。现在是时候改变这种状况了。

国会面临三个主要选择。

至少,《银行保密法》规定的所有报告门槛都应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例如,1万美元的门槛应至少调整至7.7万美元。近年来,一些国会议员已提出立法以接近这一目标,但要使这一改变成为现实,还需要更多支持。

然而,调整门槛就像治标不治本。第四修正案并没有规定人们有权保障自己的证件安全。除非这涉及大量资金。因此,国会应该更进一步,彻底取消报告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仍然可以追捕罪犯。他们只需要获得搜查令,证明他们有合法需要获取某人的记录。

即便如此,消灭一半政权也无法解决所有问题。诸如了解你的客户要求, 跨国镇压, 降低风险,和去银行化所有这些都与这些法律息息相关。因此,国会的第三个选择是废除整个《银行保密法》制度。让银行决定它们需要哪些信息、与谁做生意以及承担哪些风险。明知故犯地协助犯罪活动仍然是违法的,如果调查有理有据,执法部门仍然可以获得搜查令。

无论国会选择哪条道路,改革早就应该进行了。现在是时候尊重金融隐私,不再将不断扩大的监控视为常态了。改革必须在《银行保密法》迎来下一个重要里程碑之前完成。55年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