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数字资产分类指引,将虚拟资产划分为五类,仅数字证券受联邦证券法约束。监管机构强调投资合约需个案判定,同时推动立法进程加速落地。

SEC出台数字资产分类框架划定监管适用范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当地时间17日发布解释性指南,系统性划分数字资产类型为数字商品、数字收藏品、数字工具、稳定币及数字证券五大类别。其中,唯有代币化证券被纳入联邦证券法管辖范畴,其余四类原则上不被视为证券。
非证券资产仍可能因交易结构触发监管审查
监管机构明确指出,对“投资合约”属性的认定应独立于资产本身类别进行评估。即便某项数字资产被归类为非证券,若其发行方式符合投资合约特征,仍可能受到证券法约束。此外,此类合约在特定情形下可被撤销或终止效力。
典型行为适用标准实行个案分析机制
指南针对空投、协议挖矿、质押操作及资产封装等常见场景,提出证券法适用可能性的判断依据。监管方强调将结合具体架构设计与实际运行条件开展逐案评估,拒绝采用统一适用标准。
两监管机构协同推进立法与执法一体化
该解释文件由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合制定。后者声明将遵循相同原则适用商品交易法,展现跨部门监管协调趋势。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表示:“这份长期期待的清晰指引终于正式生效。”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亦提及《虚拟资产市场结构法案》的立法紧迫性,预计该法案有望进入总统签署程序。
委员会重申,本次指引旨在提升市场参与者对监管权限与合规边界的认知,相关文件将于官方渠道正式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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