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推动链上监管立法:开发者与金融实体应分属不同监管范畴

Hyperliquid政策中心(HPC)与自托管钱包平台Phantom共同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交正式意见函,呼吁在即将推出的链上市场监管规则中建立清晰的法律分界线。双方指出,若将技术构建者与金融运营方同等对待,可能在不增强消费者保护的前提下,严重制约区块链生态的持续演进。

技术基建与金融业务需实行差异化监管

在信函中,两家机构援引互联网发展史中的先例——网络服务提供商虽支撑着在线金融活动,却未被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他们强调,编写去中心化协议代码的工程师不应与负责资金托管或交易撮合的实体承担相同合规义务,两者在功能定位与风险属性上存在本质差异。

为何区分责任主体至关重要

核心观点在于:开发智能合约的程序员并不参与交易所的实际运营,正如设计撮合系统的工程师不介入期货交易流程。因此,监管应聚焦于那些利用区块链基础设施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实体,而非底层代码的创造者。此举旨在防止监管外溢,避免将本属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繁重申报与注册要求强加于开源开发者群体。

明确界限是激发技术创新的关键动力

HPC与Phantom指出,一个清晰、可预期的监管环境不仅能有效保障用户权益,还能减轻技术开发者的合规负担,从而激励更具责任感的技术投入。同时警告,模糊的界定可能导致大量区块链项目和人才外迁至监管更明晰的司法管辖区,削弱美国在全球数字资产领域的竞争力。

结语:一场关乎未来格局的制度性博弈

此次联名信函被视为对美国数字资产监管方向的重要干预。随着CFTC推进其基于现有金融法的链上规则构建,如何定义“金融参与者”将成为决定整个生态系统发展方向的核心议题。最终的判断不仅影响开发者的权责范围,也将重塑美国去中心化金融的发展路径。

常见问题解答

Q1:HPC和Phantom为何致函CFTC?他们敦促监管机构在其链上监管提案中明确区分区块链基础设施开发者与金融服务提供者,防范技术创造者被错误归类为金融实体而承受不当合规压力。

Q2:信函中使用的关键类比是什么?两家机构以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及撮合引擎开发者为例,说明其仅提供底层技术支持,并不直接参与金融交易,因此不应被纳入金融监管范畴。

Q3:如果CFTC未做出这种区分,可能会发生什么?宽泛的“金融参与者”定义或将迫使开源团队履行经纪商级别的注册、报告与审计义务,导致创新成本上升,甚至引发开发资源向海外转移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