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海外加密持仓即便交易所倒闭也须申报,韩国税局定调

8月28日,韩国国税厅发布正式裁定,确认本国居民持有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账户的资产,无论该平台是否已进入破产程序或丧失提款功能,均须依照现行海外账户披露制度进行申报。这一决定标志着监管层在加密资产跨境管理上的立场进一步收紧,尤其在首尔计划于2027年1月启动加密资产利润征税的背景下具有深远影响。

破产后仍需申报的法理依据与案例背景

此次裁决源于一名韩国公民的咨询请求。该用户曾是2022年11月宣告破产的某境外加密交易平台的持有者,在平台停摆前拥有一定数量的代币余额。随后其参与了破产清算流程,并逐步接收部分赔偿款项,转入国内银行账户。

该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询问:若因破产导致无法访问账户、交易或提取资金,《国际税收调整法》第53条所规定的海外金融账户申报责任是否依然存在?国税厅回应称,账户的法律存续状态与实际控制权分离并不影响申报义务的成立。

税务部门强调,与外国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之间的账户关系持续有效,相关披露义务不会因运营方破产而自动解除。

申报门槛与覆盖范围的界定标准

根据现行规定,韩国居民及境内企业在任意自然月月末,若其海外金融账户总值超过5亿韩元(约合35万美元),即触发申报义务。申报内容须包括境外机构名称、账户类型及具体余额。

自2023年起,数字资产已被纳入该监管框架。值得注意的是,自我托管钱包未被纳入此范畴,因其不属于与服务商建立的账户关系。本次裁决再次重申:即便用户实质上已无法动用资产,只要账户记录仍在,申报责任便不可免除。

资产冻结下的估值困境与信息滞后风险

申报行为本身并不等同于纳税义务,但实际操作中存在显著挑战。部分投资者难以证明其持有的海外资产已彻底失效或无法恢复。

原因在于,即便破产管理人已确定无法全额返还资金,部分平台界面仍可能长期显示原始余额,造成“账面仍有”的假象。例如,FTX破产案中,债权人直到多年后才陆续获得部分偿付,期间账户状态未及时更新。

数据显示,在2026年度申报周期中,韩国居民申报的海外数字资产总额达10.5万亿韩元,较前一年下降5.4%,反映出市场对合规成本的敏感反应。

申报义务与2027年税率政策互不交叉

当前的披露要求独立于即将实施的加密资产利润税制度。后者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施行,针对年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征收总计22%的综合税率(含20%国家税与2%地方税)。

截至目前,税务机关尚未就质押收益、空投所得及成本计算方法出台详细指引。批评声音指出,通过行政解释设定应税事项,可能违背韩国宪法中“无法律即无税”的基本原则,引发合法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