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巴西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规则,要求金融机构对价值超1万美元的自托管钱包交易自动向金融活动控制委员会报告,强化对虚拟资产跨境流动的监控。西班牙则以密钥控制权为判定标准,形成不同监管路径。

币圈界报道:
巴西将强制金融机构报告大额自托管加密转账
根据巴西中央银行发布的第BCB 588号决议,自2026年10月1日起,所有受监管的金融实体须向金融活动控制委员会(Coaf)通报涉及自托管钱包且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0美元的加密货币转移行为。该规定适用于从受监管平台向用户直接掌控的钱包转账,以及反之的接收操作。
机构须在次工作日完成自动申报
依据该决议,授权机构需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义务,涵盖资金存入自托管钱包及从此类钱包提取的情形。系统将基于金额与交易类型自动触发上报,即使无可疑迹象亦不例外。
双重监管机制逐步落地
除现有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外,此项新规引入了前置性监控层,使监管机构能追踪受监管平台与个人钱包间的高价值流动。预计2027年1月1日生效的第BCB 584号决议将进一步强化管控,允许对部分出站转账实施临时冻结以进行深度审查。
巴西成拉美最大加密市场
据Chainalysis统计,巴西在报告期内贡献了2525亿美元的加密活动量,位居拉丁美洲首位,并在全球加密采用指数中位列第一,凸显其在数字资产生态中的关键地位。
报告门槛基于交易性质而非钱包形态
该机制覆盖受监管机构与自托管钱包之间的双向资金流动。申报责任由中介机构承担,无需事先判断交易是否异常。只要满足金额和交易类型条件,即构成触发报告的充分依据。
西班牙以密钥控制权为核心判定标准
西班牙税务部门在2026年4月发布的咨询意见V0848 26中明确,是否纳入721表申报取决于私钥的实际持有者。若纳税人自行保管密钥,无论钱包是热钱包还是冷钱包,均不在申报范围内。国际区块链网络或境外可访问地址本身不会导致持仓被纳入计算。
两国监管逻辑分属不同维度
巴西聚焦于中介机构对客户跨边界转账的披露义务,而西班牙则面向个人纳税人在海外自托管资产上的主动申报责任。前者由平台履行报告职责,后者依赖纳税人自我申报意识。
欧盟DAC8将补充跨国监管空白
尽管西班牙豁免自托管持仓的721表申报,但自2026年起生效的欧盟DAC8法规已要求加密服务提供商收集用户信息,包括平台与外部地址间资产转移情况,形成跨区域协同监管框架。
机构面临紧迫合规压力
各受监管实体在2026年10月1日前仅剩有限时间部署对手方识别系统,并集成自动化报告功能。2027年1月1日之后,还需具备对特定出站交易实施临时暂停的能力,以应对额外审查需求。
常见问题解答
BCB 588号决议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该决议要求受监管金融机构在向自托管钱包转移或接收价值不低于10,000美元的虚拟资产时,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向Coaf提交报告,属于巴西反洗钱体系的延伸措施。
个人是否需要主动申报自己的自托管转账?
不需要。申报义务由金融机构承担,一旦交易满足金额与类型标准,系统将自动触发报告流程,个人无需自行申报。
西班牙是否要求在721表中申报自托管资产?
否。只要纳税人掌握并控制私钥,即便资产位于国外或通过热钱包管理,也不纳入721表申报范围,核心在于控制权归属而非技术形态。
巴西与西班牙的监管差异何在?
巴西针对的是受监管平台对客户自托管转账的强制通报义务,西班牙则界定个人纳税人何时应申报其自身持有的海外自托管资产,二者分别作用于不同环节。
2027年1月巴西加密规则将有何变化?
第BCB 584号决议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确立对特定出站转账实施预防性持有程序,允许在执行进一步调查前暂时冻结相关资金流动。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均为采集网络资源,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如若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