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泰国证券交易所宣布启用新型加密货币ETF监管框架,允许本土资产管理公司推出追踪比特币与以太坊的被动型基金。新规将于10月16日生效,明确托管、持仓及披露要求,为本地投资者提供合规入市路径。

币圈界报道:
泰国启动加密货币ETF制度,首波聚焦比特币与以太坊
泰国已正式确立加密货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监管体系,允许在本地注册的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以比特币和以太坊为标的的被动型投资产品,并在泰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此举标志着该国首次为零售与机构投资者构建起合法、透明的数字资产投资通道。
首批准入仅限两大主流币种,未来可动态扩容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10月8日公布11项新规定,将于10月16日正式实施。这些条款设定了设立加密货币ETF所需满足的资质条件,但未预先批准任何具体产品。初始阶段仅比特币与以太坊具备资格,后续将依据流动性水平、市场普及度、网络安全状况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指标,逐步纳入其他数字资产。
最低持仓门槛设定,托管责任严格分层
所有获批的加密货币ETF必须采取被动跟踪策略,目标是精准反映单一合格资产的价格波动。根据规定,基金在每个财年内对基础加密资产的平均净敞口不得低于其净资产值的80%。申请方还需证明其具备专业团队、健全运营系统及可靠的服务商协作网络,确保数字资产的安全管理。
基金所持加密资产须由经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证的持牌数字资产托管机构实际保管。尽管基金管理人可委托次级托管方执行操作,但最终持有权仍需归属于受监管的本地托管实体。监管机构亦保留未来引入符合标准的境外托管机构的可能性。
交易范围限定于本土交易所,禁止杠杆支持
境内加密货币ETF仅可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进行买卖。券商不得为购买此类产品提供融资或融券服务。投资者在交易前必须接收完整的风险揭示材料,并签署确认函,表明已理解相关金融与技术风险。资产管理公司还需履行额外信息披露义务,涵盖结构设计、投资逻辑、合作服务商以及针对加密资产的特殊风险因素。
现有法规允许共同基金与私募基金投资于泰国本地加密货币ETF。此前,它们只能通过海外合规产品获得类似暴露。初期阶段,监管方将限制与海外加密基金挂钩的替代性工具,包括基于海外产品的存托凭证及部分面向零售客户的跨境券商安排。高净值与机构投资者则适用独立的准入规则。
监管生态持续演进,稳定币框架同步推进
此次加密货币ETF制度的出台,是泰国监管机构深化数字资产治理的一部分。今年,当局加强了对大规模USDT交易行为的审查力度,同时泰国央行正着手制定以泰铢锚定的法定稳定币框架,旨在构建更稳健的国内数字支付基础设施。
自10月16日起,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公司可启动本地比特币与以太坊ETF产品的筹备与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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