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加密资金托管新规落地:欧元余额须一日内入银行账户

针对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如何管理客户欧元资金的问题,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于2026年10月16日发布关键问答文件,对《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第70条作出权威解释。核心规定为:客户资金在非银行支付服务提供者的账户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且最终必须存入以交易所自身名义开立的信贷机构账户。

临时中转站有严格时限,不得延长或替代银行账户

根据新指引,当客户将欧元转账至加密交易所并暂存待购币时,该笔资金可短暂存放于电子货币机构或支付机构的账户中,但仅限于接收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之内。这一期限不可延展,也不得通过技术隔离或专属账户设计来规避。若未按时转移,则违反MiCA第70条第3款的法定要求。

账户持有人身份决定破产保护优先级

ESMA强调,银行账户必须以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直接名义设立,而非中间支付服务提供商。即使账户在技术上独立、专用于特定平台,只要名义持有人非交易所本身,其法律地位仍被认定为“债权”而非“账户持有人”。这意味着一旦支付机构破产,客户需加入其债权人队列,无法直接向银行主张权利,从而显著增加资金追索难度。

三类机构角色区分:谁可作为资金最终托管方

监管框架明确区分三类实体:信贷机构(即持牌银行)、电子货币机构及支付机构。只有信贷机构符合MiCA第70条第3款对永久托管方的要求。电子货币机构与支付机构虽合法运营,但仅可作为为期一天的临时中转节点,不具备长期保管资格。此区分旨在缩短资金路径,降低系统性风险。

资金利息归属规则:收益必须返还客户

结合旧版问答Q&A 2486,ESMA重申,加密资产服务商无权自行获取客户资金在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所有收益必须归还客户,因为其来源是客户资金本身。这与部分境外平台允许平台独占利息收入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凸显欧盟对客户财产权的严格保护立场。

监管澄清不创设新义务,但具实际约束力

ESMA指出,本次答复仅是对现有法律的解释性说明,并未新增监管要求。然而,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等国家监管机构已将其作为审查商业模式的重要依据。未来,依赖第三方支付账户长期存放客户资金的平台预计将面临更严格的合规审查。

投资者自查指南:如何确认资金存放结构

尽管用户无法实时查询资金所在账户,但可通过三大文档评估托管安全性:一是平台的条款与条件,其中应说明账户类型及名义持有人;二是风险披露文件,判断是否声称享有存款保险;三是价格与收费列表,确认利息是否计入账户。若信息模糊,建议主动向平台求证。

长期策略建议:减少平台停留,强化自主保管

尽管当前余额不受影响,但新规提高了透明度门槛。建议投资者将闲置欧元尽快提取至个人银行账户,避免长期滞留于交易所。对于计划长期持有的数字资产,应使用硬件钱包等自主保管工具。相关设备选型与成本分析,可参考我们发布的硬件钱包对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