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区块链协会与国家加密货币协会就GENIUS法案提出多项修正意见,聚焦交易责任界定、外国稳定币尽职调查及持有人保护机制,要求财政部明确规则边界并避免过度监管。

币圈界报道:
行业对GENIUS法案监管框架提出系统性质疑
区块链协会呼吁美国财政部对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定义作出更清晰解释,尤其在刑事责任、合规审查及服务范围方面。该组织强调,应将客户导向型业务与自营交易活动区分开来,防止仅因持有或交易资产而被纳入监管范畴。
监管边界需以功能为基础重新划定
协会主张,不应因技术形式变化而影响对自我托管软件、验证节点及去中心化流动性机制的法律定性。其信函指出,基于功能而非架构的豁免机制更具合理性,且应适用于新型交易系统。
发行定义应聚焦首次转移行为
该团体支持将“发行”限定为向初始持有人进行的首次转移,反对将代币铸造或包装等技术操作自动认定为发行行为。同时强调,发行人身份的确立应依赖于赎回义务和价值稳定性声明,而非单纯的技术控制权。
刑事追责须建立在实际知情基础上
针对法案中“明知参与非法发行”的表述,协会警告,若缺乏具体认知标准,普通做市商可能面临意外法律责任。其建议责任判定需具备实质性知晓,并辅以重大协助行为作为触发条件。
跨境稳定币尽调应基于可获取信息
对于无直接关联的外国稳定币发行人,协会反对要求交易所承担开放式尽职调查义务。它主张企业可在合理信赖公开注册名单和黑名单的前提下履行合规职责,避免因无法取得发行人声明而陷入合规困境。
持有人权益保障机制亟待建立
国家加密货币协会提交独立意见,强调在规则过渡期应为稳定币持有者提供赎回、出售或转换的缓冲窗口。该组织还推动建立被盗资金追回路径,并强化对自我托管与点对点交易的保护措施。
监管实施需统一节奏与成本考量
协会建议以固定清单替代动态货币等价测试,降低合规不确定性。同时要求将尽职调查、位置核查、监控、记录保存及法律咨询等成本纳入整体估算体系。此外,呼吁协调各相关条款生效时间,维持2028年7月18日作为服务提供商最终合规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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