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货币监理署(OCC)正式发布基于GENIUS法案的稳定币发行监管框架,将于2027年1月18日生效。新规涵盖储备金、赎回机制、托管服务及合规审查等核心要求,并回应行业47份反馈意见,明确激励措施的合规边界。

币圈界报道:
美国货币监理署确立支付型稳定币联邦监管新范式
OCC已正式完成对GENIUS法案下支付型稳定币发行商的联邦监管规则制定,该框架预计于2027年1月18日正式实施。新规覆盖稳定币资产储备管理、赎回流程设计、托管机构资质、财务审计标准、风险控制机制及持续监管监督等关键环节。在综合评估47份来自行业的政策意见后,OCC同步建立了发行商准入审批程序,并与财政部协同设定独立合规要求。
构建统一的全国性监管基准体系
依据GENIUS法案授权,美国货币监理署正式颁布针对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方及其关联服务提供者的联邦监管制度。该框架首次在美国境内为相关实体确立涵盖储备资产、赎回机制、托管安排、监管批准与持续监督的完整法律义务。
根据OCC于10月21日发布的公告,上述规则将于2027年1月18日起正式执行,标志着美国对支付型稳定币活动实现统一的联邦层面监管。国会已于2025年7月18日通过GENIUS法案,确立了禁止未经许可实体在美国境内发行支付型稳定币的基本原则。
此外,所有向美国用户交付稳定币的服务提供商将受到严格限制。只有满足联邦授权条件的发行方方可运营,而外国发行方则需符合额外设定的合规门槛。
细化储备、赎回与托管操作规范
绝大多数条款被纳入新设立的《联邦法规汇编》第12篇第15章(12 CFR 15),内容涉及储备资产构成、赎回执行路径、财务信息披露、第三方审计要求以及运营风险管理机制。发行商必须达到既定监管标准,且该框架明确了申请审核、注册登记与监管批准确立的流程。
监管范围延伸至符合条件的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方、指定银行子公司,以及部分受州监管的机构。同时,境外发行方亦处于OCC的管辖权与执法权力之下。
针对由OCC监管机构提供的托管服务,新规引入了补充性修正案,更新了资本充足率评估、监管审查周期及纠正措施启动机制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规则制定未包含《银行保密法》合规性、反洗钱机制及制裁执行等事项。这些议题将由财政部主导,通过独立的立法程序另行推进。
吸纳行业意见:重构稳定币奖励合规逻辑
最终版本的监管框架采纳了OCC于2月25日提出的关于间接稳定币收益安排的初步提案。该提案聚焦于与发行商存在关联关系的附属公司或第三方所设计的奖励计划。
监管机构提出采用“可反驳的推定”原则处理特定激励措施。即企业须主动证明其奖励机制并未绕过GENIUS法案中对发行商支付利息的禁令。
此举旨在防范规避性结构的设计。在5月1日截止前,行业共提交47份正式反馈意见,包括Visa与摩根大通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咨询过程。OCC在制定最终方案时,对多数意见进行了采纳或逐项回应。
此外,新规还为具备资质的州级发行方向联邦监管过渡提供了具体路径。在特定情形下,监管机构有权撤销或终止发行商的批准资格。
监管格局重塑:进入联邦统一时代
OCC最终确立的监管框架以GENIUS法案为基础,为支付型稳定币的运营与管理建立起全面的联邦标准。所有发行方及相关服务提供者须在2027年1月18日前完成合规准备,迎接统一监管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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