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Ripple在提交给SEC的评论信中呼吁明确投资合同终止的法律标准,反对将TR表格作为强制性证据,并主张为交易所提供法律保护。此举旨在推动更清晰、可预测的数字资产监管框架。

币圈界报道:
Ripple请求强化加密资产证券属性终止机制的法律确定性
Ripple致函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议对《加密资产监管》提案中的第400条规则进行修订,以避免因规则模糊而引发新的合规不确定性。公司强调,当前框架虽认可通过提交TR表格来证明投资合同已结束,但未充分涵盖合同义务实际终止的情形。
投资合同终止应基于承诺履行状态而非技术活跃度
尽管区块链开发仍在持续,但若发行方已实质性停止关键管理努力,相关投资合同即应视为终结。Ripple指出,这种判断应基于具体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而非项目是否保持技术更新,从而避免误判证券属性存续状态。
倡导设立“无推定”条款以保护非备案发行人
Ripple主张引入“无推定”机制,防止未提交TR表格的发行方被自动视为仍处于投资合同关联状态。该条款将保障那些主动选择不申报的企业免受后续监管追责,提升制度灵活性与公平性。
要求扩大中介机构的合规安全港范围
Ripple认为,加密交易所等中介结构在依赖公开备案信息开展业务时,不应承担不可控的追溯性风险。公司建议修改第500条规则,使中介机构在善意基础上支持交易的行为不受发行人后续合规变动的影响,增强市场运行稳定性。
拟议规则或重塑XRP及主流代币的监管定位
Ripple的最新诉求源于其2025年与SEC的诉讼和解结果,该判决确立了机构销售与交易所交易之间的界限。当前提议旨在建立超越个案适用范围的通用标准,为包括XRP在内的主流加密资产提供长期监管确定性。
随着《CLARITY法案》推进,监管界正积极寻求统一框架。同时,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四年内最高募集500万美元,或12个月内7500万美元,前提是满足披露与投资者保护要求,这些豁免措施亦获Ripple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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