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泰国确立加密ETF准入框架:首批仅限比特币与以太坊

泰国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已正式颁布适用于本地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完整规则体系,标志着该国在数字资产金融化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根据10月8日发布的11项通知,符合资格的资产必须为被动型策略基金,且需维持不低于净资产值80%的平均净敞口。底层资产须由受监管的数字资产托管人保管,同时禁止券商向投资者提供购买此类产品的保证金贷款。

首批准入资产锁定比特币与以太坊,未来扩容待评估

在初始阶段,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被列为可纳入本地上市加密ETF的合格资产。监管方指出,后续是否扩展至其他数字资产将取决于其市场流动性、广泛接受度、网络安全水平以及对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考量。

基金结构与交易路径全面规范,强调单一资产跟踪

每只加密ETF必须采用被动追踪单一合格加密资产的模式,年度平均净敞口不得低于其净资产的80%。所有产品须在泰国证券交易所(SET)独家上市并进行交易。本地共同基金及私募基金虽可投资于这些产品,但仍需遵守各自原有的投资限制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发行商并非自动获得配置资金的权利。

外国替代品受限,本地存托凭证与非高净值客户均被排除

为控制跨境风险,泰国禁止发行引用外国加密ETF的本地存托凭证。此外,证券公司不得为非机构投资者或非超高净值个人提供外国加密ETF的投资通道,旨在防范不当杠杆与过度集中风险。

管理、托管与分销角色分工清晰,监管责任明确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而非直接持有底层资产,因此整个生态链中各参与方职责分明:资产管理人负责基金设立与运营,须配备专业团队与服务支持;数字资产托管人必须受证监会监管,确保资产安全;共同基金监督者则依据特定注册要求履行监督职能;证券公司经纪人提供交易接入,并须完成投资者风险认知确认程序。

托管与外包合规要求严格,持牌主体不可替代

若监督者将保管工作外包,次级托管仍须为持牌数字资产托管机构。尽管未来可能允许使用符合条件的境外托管人,但当前规则未赋予无限制使用权限。资产管理人若委托外部管理,也必须通过持牌的数字资产基金管理公司执行。

投资者准入设防,禁止杠杆工具介入

在交易前,所有潜在投资者须接受专门的风险教育,并书面确认理解相关波动性与潜在损失。券商有义务提醒客户注意资产配置合理性、集中风险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问题。特别强调,不得提供针对加密ETF的保证金融资服务,以防加剧高波动资产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发行流程尚未完成,实际交易时间待定

尽管法律路径已打通,但尚未有发行商完成全部上市流程。潜在发起方仍需提交招股说明书、任命服务提供商、完成交易所审批等步骤。首份文件应包含基金投资策略、费用明细、托管人与监督者信息、做市安排、代码及预计交易日期。唯有当上述信息正式公布且经泰国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公众方可开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