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Ripple请求修订加密资产证券性终止机制以增强监管确定性

Ripple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关键建议,主张在《加密资产监管》提案中优化投资合同终止的认定流程。公司强调,当前拟议规则可能在缺乏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引发新的合规不确定性。

推动投资合同终止时点的精准界定

SEC提出的第400条规则试图建立一个机制,使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完成或永久终止其关键管理努力后,可通过提交TR表格来证明投资合同已结束。Ripple认可该方向,但指出应区分“承诺履行”与“法律义务解除”的不同节点。

即使技术开发仍在持续,若原始合同中的承诺已正式到期或放弃,相关法律关系即应视为终止。Ripple认为,这一判断应基于具体合同条款而非去中心化程度的抽象评估。

公司还请求引入“无推定”条款,防止未提交TR表格的发行人被自动推定仍处于投资合同状态,从而避免因非主动行为而遭受追溯性监管风险。

强化中介机构的合规安全边界

Ripple的诉求不仅限于发行方。它主张为加密货币交易所、经纪商及交易商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保护,使其在依据公开备案信息决定是否支持某项代币交易时,不受后续监管质疑的影响。

现行草案中,部分二级市场交易的联邦优先权依赖于发行人持续满足备案条件,这可能导致中介机构承担不可控的合规风险。Ripple建议调整第500条规则,确保中介行为的合法性不取决于其无法掌控的外部因素。

新提议对XRP及其他资产的潜在影响

Ripple的最新立场延续了其在2025年结束的与SEC诉讼案中的核心主张——机构销售与交易所交易之间存在本质区别。此次提案旨在将该判例精神扩展至更广泛的数字资产类别。

尽管《CLARITY法案》已在国会层面展开讨论,但监管框架仍需通过具体规则落地。与此同时,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四年内最高融资500万美元,或在12个月内最高融资7500万美元,前提是满足披露与投资者保护要求。

Ripple表示支持这些豁免安排,但重申:监管清晰度不应建立在长期司法争讼之上,而应通过明确、可执行的规则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