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界报道:

EBA拟议稳定币违规处罚框架进入公众意见收尾阶段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针对其直接监管范围内的重大稳定币发行者所制定的罚款计算方法论草案,目前已进入公众反馈的最后窗口期,相关意见提交将于9月28日正式截止。

核心规则概览:时间、适用范围与基础设定

本次咨询的核心时间节点为9月28日。该提案专用于在EBA直接监管下的重大资产参考代币(ART)与电子货币代币(EMT)发行者,属于《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框架下特定领域的实施细则。草案确立了初步罚款基数,并允许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动态调整。最终版本将在综合反馈后确定。

需强调的是,此机制并非适用于整个欧洲加密市场的通用处罚标准。其中,电子货币代币以单一官方货币为锚定,而资产参考代币则可关联多种资产或组合价值。所谓“重大性”地位须经独立的MiCA评估程序确认,不因挂钩欧元或美元自动获得。尽管多数加密服务由成员国监管机构负责,且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管理中央登记册,但“重大性”认定直接影响储备金要求,属于另一独立议题。此前欧洲央行已警示过稳定币挤兑对传统银行系统的潜在冲击。

罚款计算双阶段模型:基准设定与案件修正

根据MiCA法律框架,罚款存在法定上限,而EBA的提案目标在于细化该上限内的具体执行路径,而非增设新高限。其拟定的处罚流程分为两个关键步骤:

基础金额确立:草案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结合发行方上一年度的营业总额作为基数设定初始罚款额。案件事实评估:包括违规持续时长、是否重复发生、主观故意程度、配合调查情况以及补救措施的及时性等因素,均可用于上调或下调基础金额。

法定上限不等于处罚可预测性

尽管每类发行者的最高罚款额度已被明确——重大资产参考代币发行者不超过上一财年营业额的12.5%,电子货币代币发行者则为10%——但这些天花板仅反映最坏情形的边界,无法解释不同性质违规之间的处理差异。例如,一次短期报告疏漏与长期隐瞒信息并伴随多次失败的情形,在后果上截然不同。

该拟议方法论的核心价值在于,使此类区别在正式执法前即具可预见性,帮助市场理解为何类似行为可能面临迥异处罚,并为后续审查EBA决策逻辑提供依据。

9月28日后:从意见整合到最终发布

咨询期结束后,EBA将系统整理所有反馈意见,并据此修订草案内容。由于严重性分级、营业额占比系数及调整因子仍处于开放讨论状态,最终文件可能在细节上与当前版本存在差异。一旦正式发布,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将不再拥有影响处罚计算机制的正式参与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方法论趋于固定,但具体执法行动仍将遵循独立的法律程序,涵盖监管审查与个案裁定。

透明化裁量权:为首次执法奠定基础

MiCA已明确哪些实体可发行特定加密资产,以及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然而,当重大发行者出现合规失职时,如何量化惩罚仍缺乏清晰指引。在尚未经历首例重大执法案例之前,一份经过充分论证的最终方法论,有助于使处罚推理过程更具可解释性与可检验性。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财务或投资建议。EBA当前发布的仅为征求意见稿,非最终规则;实际执法责任依具体实体及管辖机构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