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获批筹建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进入筹备期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威士公司(VISA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筹备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该许可为阶段性资质,仅代表获得筹备资格,并不意味着可立即开展实际运营。

筹备期一年内须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根据监管要求,威士公司需在取得筹备资格后的12个月内完成组织架构搭建、系统开发、风控机制建立等各项准备工作。筹备结束后,须向央行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提交开业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正式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未获许可前不得开展人民币清算业务

在最终牌照发放之前,威士公司不具备在境内发行Visa品牌人民币银行卡的资格,也无法为国内商户或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交易的清算服务。当前其在华业务仍局限于跨境外币卡交易的清算环节。

跨境外币清算与境内本币清算界限分明

现行法规明确,仅从事跨境外币银行卡清算的机构,无需在境内设立独立清算主体。因此,国内用户持外币Visa卡境外消费,以及境外人士使用外币卡在境内刷卡,均属合规范畴。然而,涉及人民币结算的本地化清算场景,仍由本土清算机构主导,Visa尚无法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