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加密资产跨境流动监管将于12月3日全面实施

根据韩国银行最新发布的手册内容,自12月3日起,国内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须在每笔加密资产跨境转移完成后的下一个营业日11时前,提交包含交易时间、币种、数量、折算韩元金额、手续费以及收发双方完整信息的逐笔报告。

月度持仓与资金流动数据需定期报送,覆盖广泛账户类型

除实时交易报送外,机构还需按月提交名为FX1021的余额报表,内容包括每位用户的月末持仓情况、折合韩元价值及当月跨境资金流入与流出总额,截止时间为次月10日17时30分。该报表涵盖休眠账户、已下架币种及质押资产,确保监管无死角。

个人钱包间直接转账不纳入申报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之间通过个人钱包进行的点对点转账行为不在强制申报范围内,仅针对经由合规平台发生的跨链或跨境交易。

监管追溯期设定于2024年7月19日后有跨境记录者

根据朴秀英议员办公室提供的数据,自《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于2024年7月19日生效以来,具备至少一次跨境转账记录的用户已达1,272,878人,成为本次监管覆盖的重点人群。央行正评估是否将起始时间放宽至12月3日,最终决定预计于11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