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拟出台新规:严控境外主体涉密行为

针对境外实体可能涉及的商业秘密侵害行为,商务部发布《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明确将对相关外国主体采取包括贸易限制、投资禁令、人员准入管控在内的多项强制性应对措施。

跨境商业活动受限:出口与服务贸易受严格约束

根据草案内容,若外国实体从事违反第二条规定的行径,商务部有权决定暂停或禁止其参与与中国相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国际服务贸易活动,并可全面禁止向其出口特定物项,以切断潜在信息外泄通道。

投资与人员准入双重收紧:构建安全屏障

为防范外部资本与人员带来的风险,规定提出对违规外国实体实施新增投资限制,同时可对其相关人员、运输工具等作出入境禁止决定。此外,还可依法撤销或暂停其在中国境内的工作许可、停留或居留资格,形成系统性管控闭环。

法律责任明确:罚款与附加措施并行

对于情节严重者,商务部将依据违法程度处以相应金额的行政处罚;同时保留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的权利,确保制度具备足够的威慑力与执行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