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新提案,要求过户代理披露其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并明确代币转移与法律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尽管链上记录可追踪资产流动,但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仍存争议。该规则尚处征求意见阶段,尚未生效。

币圈界报道:
SEC推进代币化证券的法律权属框架构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一项新规提案,聚焦于区块链技术在证券所有权记录中的角色。该提案强调,代币转移并不自动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变更,且要求代理机构公开其采用的分布式账本系统。目前规则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未正式实施。
首次将区块链纳入证券登记制度考量
此次改革标志着自纸质凭证时代以来,美国证交会首次系统性审视过户代理机制的数字化转型。主席保罗·阿特金斯指出,技术演进已深刻影响证券发行与转让流程,而本次提案正是对电子通信与区块链应用的回应。值得注意的是,提案并未认可任何特定代币化平台,也未将钱包余额直接视为股东身份的法律依据,而是关注背后的记录机制——即发行人如何识别投资者,以及过户代理如何确保信息准确性。
代币设计差异决定权利归属路径
发行人支持型代币以官方登记册为基础,赋予持有人直接股东权益;第三方代币则通过托管结构或衍生工具提供间接关联,其持有者不直接对应公司股东名册。这种根本性区别意味着,即使代码相同,两类代币在分红、投票、赎回及破产清偿中的权利也可能截然不同。
链上动作与链下认可存在分离风险
当投资者完成代币转账后,区块链网络会更新接收地址记录,但此操作未必触发官方股东档案变更。若过户代理未完成后续验证与登记,接收方虽控制代币,却无法享有法定股东权利。此类脱节可能在股息派发、投票或再次转让时暴露,引发法律争议。
钱包转移后的权属认定困境
代币转入新钱包仅代表技术控制权转移。若过户代理未确认转让合规性,法律上的所有权仍停留在原持有人。因此,链上行为与链下承认之间可能形成断层。监管机构正评估是否应强制要求在主登记册中同步更新,以避免双重记录带来的不确定性。
过户代理须公开其技术基础设施
拟议修订TA-2表格,要求注册过户代理披露其使用区块链系统的具体情况,包括所服务的代币化项目、技术栈类型及外部合作方。此举旨在区分发行人主导的数字股份与第三方构建的衍生产品,同时厘清责任链条。尽管允许使用分布式账本,但未强制推行,保留了灵活性。
代币并非等同于股权,权利基础各异
发行人支持型代币通常作为公司官方记录的数字映射,而第三方代币多为合同权益或托管凭证,不构成直接持股。因此,即便显示同一股票代码,其持有人在公司治理和收益分配中享有的权利可能完全不同。透明披露有助于投资者识别产品本质,防止误判自身法律地位。
钱包标识符不能替代真实身份认证
草案将钱包地址列为代币头寸的潜在识别项,但仍要求保留全名及其他注册信息。委员赫斯特·皮尔斯提出疑问:未来规则是否可接受邮箱与钱包组合作为唯一标识?然而,钱包仅反映资产位置,不等于实际持有人。身份核验仍是关键环节。
转让限制机制需与合规审查联动
智能合约可设定转让条件,但最终由过户代理判断是否放行。拟议第17ad-31条将规范限制标记的设置与解除流程。代理必须有合理依据确认交易符合联邦法规。开发者面临选择:是通过许可合约前置拦截不合规转移,还是允许链上转移后再由代理拒绝登记。前者更安全,后者更具链上灵活性,但也增加权属错配风险。
链上记录必须接受链下审计检验
即使代币内置合规逻辑,过户代理仍需保存可供监管审查的完整记录副本,且不得依赖第三方干预。公开区块链无法揭示钱包背后的真实身份或变更理由。因此,代理必须建立独立可访问的存档机制。对于无许可网络,代理难以控制数据,却仍需对其提取的信息负责。这要求其具备应对技术故障的能力,如通过传统系统重建登记册。
核心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该提案虽推动监管认知升级,但若干关键问题仍待厘清:区块链能否成为唯一的合法所有权记录?未经授权的链上操作由谁纠正?持有人丧失私钥时如何处理?合规检查应在转让前还是事后进行?核心关切并非技术能否实现转移,而是当链上、钱包、发行人三端记录不一致时,谁才是法律上被承认的所有权来源。最终规则将决定现有体系有多少可迁移至链上,以及法律责任边界究竟落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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