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富兰克林邓普顿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加密任务小组就代币化基金份额交易、流动性提供商费用及场所地位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磋商,凸显监管层对新型金融结构的审慎态度。

币圈界报道:
富兰克林邓普顿与SEC加密工作组就代币化基金交易规则进行深入探讨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的会议纪要,富兰克林邓普顿代表于10月9日与该机构“加密任务小组”举行会谈。双方聚焦于在代币化国家证券市场(NMS)股票间开展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代币化交易的可行性与合规边界。
代币化资产流动性机制面临监管审查
会议重点围绕非豁免条件下流动性服务商收取服务费的合法性展开。这一议题将讨论重心从单纯资产上链延伸至代币化基金的实际运营模式,尤其关注其在交易场所中作为流动性提供方或交易标的所承担的角色与责任。
代币化证券场所与法定豁免的界定争议
备忘录将货币市场基金置于代币化证券场所(TSV)与代币化NMS股票的框架下分析。尽管未明确表态是否批准相关豁免,但第22(d)条与第22c-1条的引用揭示了对流动性服务经济行为的监管关切。文件强调,即使资产完成代币化,其在流通中的功能仍需符合现行证券法规。
交易场所性质决定豁免适用范围
双方就代币化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代币化股票、稳定币及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交易组合进行了评估。由于代币化证券场所并非国家证券交易所,其是否需要额外监管豁免成为关键分歧点。会议材料涵盖多种结算路径与流动性配置方式,但未对任何特定组合给出支持或否定意见。
流动性池结构引发分类挑战
会议审议了参与者向代币化资产池注入资金并获取流动性权益的机制。该设计引出两个根本性问题:此类池子是否构成投资公司实体?所发行的流动性权益是否属于证券范畴?这些问题不仅关乎资产本身,更触及参与主体在联邦证券法下的法律属性。
创新豁免框架面临现实场景检验
此次对话紧接SEC于9月17日推出的临时“创新豁免”政策。该政策允许特定许可平台使用自动做市商机制交易代币化NMS股票,并为部分流动性提供商提供有限豁免。然而,10月会议表明,原框架未能覆盖当基金、ETF与稳定币纳入系统后产生的复杂问题,包括费用结构、场所定位及池子与权益的法律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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