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Robinhood首席执行官Vlad Tenev强调,代币化股票产品若不改变股东权益与公司义务,发行方不应拥有否决权,此举旨在推动数字资产与传统金融的合规融合。

币圈界报道:
代币化证券治理边界:发行方否决权应限于实质变更场景
Robinhood首席执行官Vlad Tenev在近期公开表态中指出,对于不涉及股东权利调整、发行人责任变化或官方股份登记簿变动的代币化股票工具,相关企业不应具备单方面否决权限。
基础权益未变时,发行方无权干预链上结构
根据Tenev在X平台发布的观点,是否需要征得发行方同意,关键在于代币化设计是否实质性影响原生股票的权利属性或引入新的法律义务。若无此类变更,则无需额外审批。
独立金融工具需符合1:1锚定与可转让性标准
他进一步说明,当产品以可自由交易的股份为支撑,且保持与实体证券一对一价值关联时,其本质属于独立的金融载体,不会对发行主体的资本结构或股东记录构成干扰,因而无需发行方介入决策。
争议背景:AMC高层质疑产品关联性并启动法律审查
该立场发布前,AMC娱乐首席执行官Adam Aron曾于9月4日明确否认与Robinhood代币化产品的关联,并表示将委托证券法律顾问开展合规评估。
技术架构解析:第三方托管确保权益隔离
Tenev补充道,Robinhood推出的代币化股票基于外部独立结构发行,由专门工具承载,与底层股份维持严格1:1挂钩关系。投资者可通过此类产品获取股票及ETF的经济收益敞口,但不影响发行方的股权体系与权利配置。
核心结论:链上行为不应衍生线下特权
他总结称:“上链操作不应使发行方获得其在现实世界中本不具备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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